北京时间:
搜索:

地址: 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17号
邮编: 530022
电话: 0771-5867858
传真: 0771-5867740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政策法规 >  国内贸易管理 >  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夏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2008-06-02 16:06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桂商信发〔2008〕6号

各市商务局:
  商务部实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以来,在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广西新农村商网购销对接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以往五次对接会中,共帮助农民销售5.6亿元农副产品。当前,广西各市、县的荔枝、西瓜、龙眼、芒果等夏季水果即将大量产出上市,为发挥商务信息服务促进农副产品销售的作用,减少农产品滞销伤农现象,商务部决定于2008年6月10日-7月10日举办“第二届夏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将商务部内部明电(部委号1267)《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夏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接工作的组织领导,广西商务厅成立了网上购销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文杰副厅长任组长,信息化处、办公室、规财处、市场建设处、市场运行处有关领导以及各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办公室,由信息化处李海莎处长任办公室主任、雷巧冰副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化处、广西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夏季对接会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请各市商务部门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各市负责对接工作的领导和联系人如有变动,请于2008年6月5日前报广西自治区商务厅信息化处。
  二、做好网上购销对接工作
  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组织农村经纪人、协会、合作组织和流通加工企业参加对接会。按照商务部通知的精神,做好信息收集、审核、上传工作,同时要实事求是,做好对接会成交统计、核实工作。
  对接会开幕后,广西商务厅将及时向各市商务局通报成交情况。各市商务局要对成交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将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形式反馈广西商务厅。
  请各市商务局于7月15日前将典型事例及工作总结上报广西商务厅。
  联系人:来守林、李欧
  电话:0771-2109721,5304648
  传真:0771-5312829
  E-mail:guangxi@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夏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2.××市、县“第二届夏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联络员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南宁特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