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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07年发证机构发证目录(出口)》的通知
2007-01-23 15:32  文章来源: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各发证机构:

  由于《200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发生变化,我局对《2007年发证机构发证目录(出口)》和发证系统进行了如下调整:

  1、棉花项下:商品编码5201000008调整为5201000080;
  
  2、锯材项下:取消编码为4407292090、4407293090、4407992090、4407993090的出口许可证管理。

  请各发证机构据此发放2007年出口许可证。

  特此通知


                             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200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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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116号 发布《2007年发证机构发证目录(出口)》    2007-01-04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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